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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警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案件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12

8月12日,蚌埠怀远县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因网络安全防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遭黑客攻击入侵。蚌埠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调查案件时发现,该网站自上线运行以来,始终未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约谈怀远县教师进修学校法定代表人、怀远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蚌埠市局网安支队依法对网络运营单位怀远县教师进修学校处以一万五千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校长处以五千元罚款。

发布于:http://www.sohu.com/a/167329934_784435

执法机构:安徽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蚌埠市局网安支队

处罚行为:网站因网络安全防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遭黑客攻击入侵。

处罚措施:约谈怀远县教师进修学校法定代表人、怀远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对网络运营单位怀远县教师进修学校处以一万五千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校长处以五千元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56条、第59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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