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网站建设评比活动的通知”相关安排,经单位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评审,现将获奖情况公示如下:
一、 非教学单位
一等奖:团委
二等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图书馆、档案馆
三等奖(含分值相同,并列获奖):党委组织部、党校 机关党委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财务处 社会科学处 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 教学单位
一等奖:林学与园林学院
二等奖: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三等奖(含分值相同,并列获奖):植物保护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乡村振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65786139。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 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